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续集 214 (第2/3页)
丁黎桦一样没事就逛街,把我的卡刷爆,还口口声声说“钱全花在刀刃上”。静也绝不会像丁黎桦一样没事就打电话给我,一天可以打10个:“我看中了一件衣服,你喜欢什么颜色的?”“我刚看见人家都是一对对的,我就好想你啊”“咱们什么时候去桂林啊?”“哦,你在开会啊,好,我不知道,我知道就不打了,你认真开啊,我想你……”诸如此类,没有任何实际意义、完全可以回家再说的话。静白天没课基本也不会给我打电话,每天都固定在晚上9点才打,像闹钟一样准时。
静是过日子的人。
我和静虽然好象少了些恋爱的激情,可我知道,是因为丁黎桦的爱恋太浓烈的缘故,就像闻了CD的绿毒香水,再闻淡雅的KENZO觉得没味道一样。
五分钟,挂了静的电话一看,才9点过5分。丁黎桦平常绝不会在晚上9点就放过我的,“那10点你再打过来吧。”有时候故意忘记,下场更惨——她一定会在凌晨1点打过来说:“我一直在等你打,你怎么没有打呢?”她就是这样让人讨厌。可此时5分钟便结束了和静一天的通话,我却心里空虚。
上论坛潜水。
以前分手后,丁黎桦总是喜欢在我经常上的网站留一些只有我能懂的爱的表白。3个月了,什么也没有。
其实最后一次,她什么也没有做错,只是性格的差异,以前的众多次分合吵闹,使我们已如老夫老妻一样审美疲劳。她刚开口,我就莫名的烦躁,受不了了,一秒钟也受不了了,我一定要和她分手。当时就是这样想,便这样做了。
以前每次吵完隔几天冷静下来,她再一哭,我就心软,又重新找回爱她的感觉,分不了了。
这次丁黎桦没有。
在丁黎桦之前我曾很认真的爱过一个大学同学,那是初恋。
在丁黎桦之前我有过几年荒诞的夜生活。
认识丁黎桦以后,我曾很爱很爱她,也曾很恨很恨她。
我爱她甩手的样子;爱她把鼻头皱起好多褶子的样子;爱她腆着肚子走路;爱她走夜路或到陌生的环境,很怕的抓紧我的手;爱她把头埋在我的肚子里,问:“你爱我吗?”;爱她睡觉时不准我翻身,说才朝她这边不够五分钟;爱她舍不的喝2块钱的汽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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